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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0岁的李先生在朋友的推荐下买了带分红的重疾险,两年后感觉保额低怎么办?
  2. 法院拍卖车能不能买?

30岁的李先生在朋友推荐下买了带分红的重疾险,两年后感觉保额低怎么办?

给你举个例子吧!分红带保障的产品实际上就像“泡豆芽”,你至始至终就泡了一粒豆子,想吃小芽豆几天就可以啦!想吃大豆芽就多等几天,想吃豆苗就十来天,想种豆得豆就得土里边见啦😂!这中间两个因素,一个是时间,一个是取食重点!时间越长,红利越大,想多吃豆子就短期,不过芽短,想多吃芽就时间长些,不过豆子没了,想啥都有,那就慢慢等吧!至始至终你就种了一粒豆!如果是确定了保额,分红可以无限期涨,如果保额是可涨的,分红即为保额!双丰收的产品没有


带分红的重疾险是保险公司为了迎合一些消费者交保费又想回本的心理所开发的一种产品,所谓既有保障又能回本。实际上分红产品的保费会比同保额不分红的产品贵,另外分红是根据保单现金价值来计算的,所以收益并不多而且合同上也注明了收益是不保证或多或少或有或无都是看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因此国家银保监会也停止了类似产品的销售。以前买的也只能继续交下去了。所以在买重疾险的时候重点在关注产品的保障上面,而不是计较什么时间回本,因为买保险不是做投资,保险姓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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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分红的重疾险,看名字就知道保额低!买保险最好是买单独的,或保障,或理财,如果都有,那理财的效果也不会很好,重疾的保额也不会很高,因为保费就摆在那里,还都要兼顾,所谓一分钱一分货。现在既然你已经觉得保额低了,说明你真的知道了保险的意义!保险的最大的意义就是保,保什么呢?一个是保人,一个是保钱,如果觉得哪方面的保额低就可以另外买一份保险,单独保的。而且,一个人一份保险确实不能满足生存需要,我一个人大概就有五六份保险,觉得还是不够,经济条件允许的话,我还要买,因为保险不是让我们花钱,而是把现在的钱控制好,留待以后需要的时候返还给自己

谢邀!

首先,我一直的观点是:买保险要目标明确,功能越单一越好,做足保额,充分利用杠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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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分红型重疾险几乎都是鸡肋,买重疾险还是要纯粹一点,所有理财性质的附加险都不要。这样才能在保重疾风险的同时又能节约开支,提高保额。

如题所说,分红型的险已经购买两年了,发现是坑了怎么办?退保?显然损失较大!一个可行的办法是降低保额继续续保,这样之前交的钱不至于亏太多。具体操作还要咨询保险公司的客服询问可行性。另外再为自己购买一款高保额的纯重疾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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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车能不能买?

根据《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三条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第十四条人民***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

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

应当提交人民***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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